法规资讯

36味中药材入围“备案清单”,中药复方备案制激活保健食品产业新蓝海

2025-12-03 09:57   来源:新营养

图源:摄图网

01

政策破冰:3600亿市场的制度革新

2025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国产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体系实现突破。

这一政策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回应行业痛点与消费需求的必然选择此前复方保健食品长期受制于注册制壁垒,一款产品从研发到上市耗时长、资金成本高,众多基于中医药理论的经典组方难以转化为市场产品。

此次试点通过“备案制替代部分注册制”的创新模式精准对接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扩容需求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保健食品行业调查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保健食品市场的规模约为3282亿元,同比增长8.29%预计2025年将突破3600亿元其中中药类保健食品占比持续提升,政策红利有望进一步激活这一细分赛道。

02

核心规则:高门槛下的精准监管

试点政策围绕“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构建了涵盖主体资质、产品规范与流程管理的三重门槛,实施覆盖备案、生产、销售及上市后评价的全链条精准监管机制。

1.主体准入机制

试点企业要满足严苛的资质要求需已持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有备案凭证并实际生产,且无行政处罚及不良经营记录。这一要求旨在从源头筛选出专业、合规的企业,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激励创新,而非成为投机取巧的“捷径”。

2.产品规范:原料、工艺与功效的三重约束

原料管理实行“白名单制度”,限定使用《药典》收载的36种食药物质,包括枸杞子、西洋参、灵芝、黄芪原料质量与炮制方法需严格遵循《药典》标准,单种原料用量不得超限,复配总数控制在2-14种,其中非药食同源原料不超过4种。这种“限定范围+中医配伍”的双重标准,既释放了传统养生智慧的价值,又防范原料滥用风险

试点政策对生产工艺的规定,兼顾传统与安全允许物理粉碎和以水为溶媒的提取工艺,剂型需符合食品或药品国家标准,并在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产品中使用过。这一规定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与可控性

关于功能声称限定于24项常规功能及合规中医新功能,不得涉及疾病治疗表述。企业可选择“先动物实验上市、1年内补人体数据”或“直接完成人体试验”两种评价路径,兼顾上市效率与科学验证。

3.流程管理:3年试点期的闭环监管

试点产品实行“省内线下销售”限制,不得跨省或线上流通,试点周期为3年。监管部门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一旦出现材料造假、抽检不合格、安全问题等情形,立即取消试点资格。这种“有限放开+动态监管”的模式,为政策全面推广积累了风险可控的实践经验。

03

产业价值:从传统智慧到市场红利的转化

激活中医药创新活力

政策首次将“君臣佐使”配伍理论纳入备案体系,使中医药经典组方的现代化转化有了制度依托。例如过去因成分复杂被挡在备案门外的“四君子汤”当归补血汤”、“六味地黄丸”类组方,如今可基于36种原料清单进行合规开发,为中药保健食品开辟新赛道。同时,医疗机构可参与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研成果落地。

重构渠道竞争格局

药店30.67%的销售占比稳居保健食品的核心渠道成为政策红利的直接受益。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试点带来的中药保健品类扩容,与药店的专业服务形成共振——中老年人可获得慢性病调理的药师指导,年轻人能获取“轻养生”方案建议。

塑造国际竞争优势

基于中医药理论的复方产品,有望成为我国保健食品“走出去”的特色名片。政策推动的 “零食化、日常化”创新方向,如将复方成分融入糖果、饮料等剂型,更契合全球健康消费趋势,为国产保健食品构建差异化竞争力。

04

挑战与机遇:谁能把握政策红利?

试点政策的落地无疑为中医药产业注入了强劲动力,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利好,为行业转型升级开辟了新路径。但不容忽视的是,政策附带的严苛准入标准,从技术门槛、资金实力到合规要求等多维度设置了较高门槛,使得不少企业望而却步。企业需突破三大挑战方能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首先是中医药配伍能力的精准化难题,需将传统理论与现代药理结合;其次是商业化工艺验证的成本压力,三批次大生产验证对中小企业构成考验;最后是上市后评价体系的搭建,需建立完善的消费人群追溯机制,既考验企业的合规管理能力,也对数据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机遇下,两类企业更有竞争力:一是具备全链条布局能力的龙头企业,凭借“研发+生产+检验+评价”闭环优势,通过系列化产品研发抢占市场高地;另一类是深耕中医药领域的专业型企业,依托对“君臣佐使”理论的深刻理解,开发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差异化产品。

05

小结:规范中生长的健康新生态

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试点,是监管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找到的平衡点——既通过备案制简化准入激活创新,又以高门槛、严监管守住安全底线。这一政策不仅将加速更多优质保健食品走向市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健康需求,更将推动我国保健食品产业从“原料驱动”向“科技+文化双轮驱动”转型,为中医药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ND 


>>>声明

*新营养(xinyingyang.com)致力于秉承循征营养学的理念,重度垂直人类营养,为营养健康产业从业者架起沟通的桥梁,标明原创的文章权限为本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得到书面申请并在文章开头注明出处。

*文章中会充列示参考文献,但因商业利益相关造成的不客观可能依然存在,欢迎读者多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文章中涉及功效信息内容均有对应的数据支持,囿于篇幅限制无法全部刊登,如需数据来源,可向新营养(xinyingyang.com)或文章中涉及到的企业索取。文章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此公众号中全部内容仅为创新案例的一般性参考。读者不应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中的任何信息采取行动。此公众号运营方将不对任何因采用文章内容而导致的损失负责。

*文章中涉及的产品、成分、功效仅代表相关企业的观点,新营养仅基于信息传递目的进行转述,并不代表我们绝对认同相关宣称,也不支持任何产品的营销和销售。

*文章中插入的图片不涉及到商业行为,仅限交流,并标明了来源出处,尊重原创图片设计。

新营养留言互动

您的电话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市场监管理总局修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附2025修正版全文)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