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资讯
新规落地!特殊食品注册申报流程迎来新规范
2026-06-11 10:04 来源:新营养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6年6月9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申报,做好受理审评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申报的公告,有关要求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申报,做好受理审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注册申请人现场提交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领取许可决定文书或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时,具体办理人员应当为注册申请人正式在职员工(现行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情形除外),须同时提交注册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向具体办理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具体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参考式样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注册申请人在注册、备案系统注册账号或者申报具体产品时,在注册系统和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应为注册申请人正式在职员工的联系方式(现行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情形除外)。
三、对于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及时向我中心受理大厅提交《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我中心将根据注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对保健食品注册审评系统中具体产品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注册审评及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注册申请人应对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不属实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处理。本公告内容自2026年6月9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业务用
2.授权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决定文书领取业务用
3.授权委托书—办理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业务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6年6月9日



END
>>>声明
**竞合岛®致力于秉承循征营养学的理念,重度垂直人类营养,为营养健康产业从业者架起沟通的桥梁,标明原创的文章权限为本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得到书面申请并在文章开头注明出处。
*文章中会充列示参考文献,但因商业利益相关造成的不客观可能依然存在,欢迎读者多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文章中涉及功效信息内容均有对应的数据支持,囿于篇幅限制无法全部刊登,如需数据来源,可向竞合岛®或文章中涉及到的企业索取。文章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此公众号中全部内容仅为创新案例的一般性参考。读者不应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中的任何信息采取行动。此公众号运营方将不对任何因采用文章内容而导致的损失负责。
*文章中涉及的产品、成分、功效仅代表相关企业的观点,新营养仅基于信息传递目的进行转述,并不代表我们绝对认同相关宣称,也不支持任何产品的营销和销售。
*文章中插入的图片不涉及到商业行为,仅限交流,并标明了来源出处,尊重原创图片设计。
新营养留言互动
您的电话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政策重磅落地!海洋保健食品原料创新、产业发展迎来全新拐点
下一篇:最后一页
新营养峰会/活动
新营养热门资讯
共晶技术:让营养素步入埃米时代
XINGRAPHIC · 09-11
11月6-7日广州新营养趋势大会!30+演讲、2
风信社 · 09-08
当“造物”成为可能,人类营养健康产业将迎
XINGRAPHIC · 07-07
新营养周报 | 农夫山泉上新蓝靛果混合汁
数据 / 观察 · 01-06














































































































